在一些遇到運營效率的企業,與管理團隊交流如何解決問題時,一些管理者往往認為是要加強問責制。實際上他們想說的是:加大處罰力度。人們認為,問責制就是要讓人們對績效不佳負責。現在運營效率不佳,就是因為問責不到位。
“問責制就是要讓人們對績效不佳負責”,這一論斷,就像是“檢查就是要找到未達到標準的人并讓他對些負責”一樣,是誤解了制度在企業治理過程中的功效。雖然我們訂立制度,確實是要包含“刑”也就是處罰制度,但處罰制度是“德、禮、政、刑”體系中的一環。如果去掉其它,只孤零零地用刑,是實現不了企業管理目標的。戴明曾在《14條》中正確地指出,檢查的首要目的是要找出問題,以便系統性地解決它,而不是找出誰對問題負責。如果檢查是為了找出誰對問題負責,則人們會把問題隱藏起來,企業領導者就失去了系統性地解決問題的機會。
01 問責制運作的起點在領導者自問,不在責他
首先領導者要認識到,制度標準得到執行的起點,是確保這個人具備成功實現目標所需的技能。“問責制”的英文起源詞是由兩個詞構成的——“責任”和“能力”(Account + Ability)。中文管理界翻譯時,只留下了“責任”這個詞干,去掉了能力這個詞干。
領導者的首要責任是確保個人能夠成功完成任務。然后領導者必須分析高績效和沒績效的原因。領導者首先要對鏡子自問:“我是否已經盡了我的職責,幫助這個人取得成功,使他們能夠發揮作用?”。
如果沒有,領導者就應當制訂計劃,提高他的能力,然后才能公平地要求員工對其表現負責。接下來,領導者必須確保個人了解前進的路徑,包括何時進行臨時檢查以及遇到障礙時應如何應對。
02 檢查,是要找到系統性問題
檢查是必要的。但檢查的首要目標,是要問:哪些問題是系統性的?
舉質保檢查為例。首先要問的是:是否是生產設備有缺陷?配方有問題?員工是否得到了足夠的培訓?改進其中的哪些問題,效率便得到了提升?良率便得到了提高?而要針對這些問題獲得答案,最重要的是保障檢查者能夠獲得足夠的真實數據。
同樣,在銷售業績遇到問題時,首先要問:銷售流程是否需要改進?績效體系是否恰當?銷售員的技能是否有提升的可能?有一家三板上市公司,糾結于新客戶開發毫無進展,團隊一直在吃老板創業初期攢下的幾個大客戶,經過檢查分析,發現企業沒有獲得新客戶線索的組織架構,而銷售管理者的應對方法是“適時調整客戶資源,保證大家有飯吃”,既不調整績效體系,也不進行培訓,結果就是銷售成本居高不下,而銷售能力多年得不到提升。這就是系統問題,需要系統性方案才能解決。
這對團隊領導者同樣適用。他們是否具備執行責任感?是否有激發團隊最佳表現并取得卓越表現所需的領導能力?
03 責其所當責
前面說到,孤零零地用“刑”,無法實現管理目標。但是,把“刑”掛起來,也不可行。提了足夠的系統性問題并找到了解決方案之后,此時就可以公平地要求個體對問題進行負責了。通常,你會發現,遺留下來必須“當責”的個體,其比例不會超過15%。
雖說如此,但是我們也不贊成簡單地按比例末位淘汰。問責制運作的次序是不能顛倒、缺省的。如果沒有前面的兩步,直接跳到“責”,便是不問而責,不教而誅。不僅道德上不公平,效用上也達不到管理目的。
04運作問責制的5個關鍵
顯然,優秀的領導者會明白,問責制運作有5個關鍵:
ü 傾聽——領導者應當擁抱“兩耳一口”的比例,多聽少說,不僅要努力聽懂對方說什么,還要傾聽他們話語背后的含義。
ü 要有同理心——有效的領導者會認識到從不同角度看問題、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的重要性。
ü 建立信任——領導者必須與員工建立有意義的關系和聯系。團隊中充滿互惠精神,愿意為彼此爭取,團隊成員相互支持。
ü 提供支持——成功的領導者明白,只有為員工提供成功所需的工具,員工感到被重視和支持,工作態度更積極,幸福感更高,歸屬感更深。
嚴密而敏捷的問責制度。
前面4點,其目的都是為了真實地獲得系統問題的真實數據,以便能夠優化系統,使全體員工的績效都能夠提高。越是這樣,信任關系就越是能夠得到升華,最后需要被“問責”的人就越少。換句話說,問責制運作的效率就更高——不是處罰人的效率更高,而是實現管理目標的效率更高。畢竟,實現管理目標才是問責制的目的。
但是,仍然不能忘掉,建立有效的問責制度是必須的。在勞動法環境下,這一點尤其重要。如果一概不問責,或者如果因為法律技術不過關而一概“不能”問責,前面4點也就失去了根基,反而會成為應當當責的個體推托責任的借口。
(本文根據我司專家輔導客戶時的答問編寫)